假冒“煤气公司”员工上门推销燃气报警器 家庭主妇不小心被“晃了眼”
有问题的燃气报警器。 彭东摄
□记者彭东
□实习生张冰
本报11月19日讯 18日中午,一男子假借煤气公司员工身份,向家住槐村街附近的焦女士推销了一台燃气报警器,结果当焦女士发现报警器无法使用联系对方时,才发现对方根本不是煤气公司的而是燃气设备公司的。
据焦女士介绍,18日上午11时左右,她正在给即将下班的女儿准备饭菜,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男子,“30多岁,中等身材。”手拿几台燃气报警器,自称是煤气公司的员工,说是焦女士家燃气报警器寿命到了,该换了。
“我一听心想,煤气可不是闹着玩的,万一出了问题那可危险了。”焦女士告诉记者,她赶紧让那个“煤气公司员工”把自家正在使用的报警器换下来。
令焦女士感到不对劲的是随后的事情,“那人开了张发票,上面写着197元,因为我没零钱了,当时只给了他196元,他也说没事,拿着东西匆匆就走了。”焦女士很是疑惑,“我心想这票面上写这么多,也能少收?”
焦女士继续忙着做饭,问题来了,燃气报警器的灯不亮,也就是失去了报警的作用,怎么摆弄也不好使。联想到刚刚那人不符常情的举动,焦女士这才清醒过来。
焦女士说,楼下两户邻居也被那人光顾过,不过看家里的燃气报警器还能用,执意不换。焦女士联系了工商部门,工商部门表示确有此公司,会对此事进行调查。记者注意到,推销人员给焦女士开的单据上盖的红章就是“济南百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”,单据下方“自愿购买客户”处有焦女士的签名。焦女士说,自己当时忙着做饭,单据根本也没有仔细看就签了名。
记者照发票上的电话打了过去,对方声称是“济南百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”,矢口否认在推销时以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身份欺骗了焦女士,并表示过两三天就会给焦女士更换新的报警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