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通过本报郑重声明,目前市面上安装的燃气报警器等相关产品,可能存在安全隐患,也并非燃气公司授权安装,更没有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参与推销燃气报警器的行为。
3月26日,沈阳市民黄女士去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45号的亲戚家串门,刚走进楼道门,就看到门上贴着一张通知。通知上写着:为防止燃气事故再次发生,本公司工作人员将与3月26-28日,统一穿着蓝色工作服,佩戴工作证上门安装家用燃气报警器。
该报警器在家中发生燃气泄漏时,将自动报警,对用户提到警示的作用。此外,通知上还写明所安装的燃气报警器,已经经过了国家燃气用具检验中心的检验。
按照通知上留下的联系电话,记者拨通了该燃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。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,燃气泄漏报警器按照功能划分,有高低不同几个价位。但原理一致,都是在发生泄漏后,通过电子鼻探测到,发出报警。
记者询问燃气报警器的品牌和检测合格证号,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公司是代理深圳某公司的产品,让记者向深圳的公司询问。
通过互联网,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网页。网页上有四款燃气报警器,但这四款报警器各有各的品牌,不仅没有沈阳某公司提到的150元价位的产品,也没有写明检测合格证号。
记者给深圳公司的电话打电话,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是无法接通。
3月26日,记者与沈阳燃气有限公司联系,该公司宣传部部长杨亮称,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燃气报警器,通常安装在室内管线附近,只是与管线傍行,但并未对管线有任何改动和破坏,因此燃气公司无权进行查处。“既然叫报警器,就应该具备报警和切断两种功能。而目前很多报警器只具备报警功能,不具备切断功能,由于有报警器的存在,市民对报警器有依赖心理。万一报警功能失灵,后果可能更加严重。 ”杨亮说。
杨亮代表燃气公司通过本报郑重声明:推销、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行为,既不是燃气公司推广的,也没有经过燃气公司的授权,与燃气公司没有任何关系。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,也没有人参与报警器的推销活动。 记者 王琳